李宇春的第二張專輯[我的],品質很好,但如果非她的粉絲,大概沒什麼機會聽到。
雖然也拍了幾支MV,但是在電視上播出的次數寥寥可數。(其實,最新這張專輯的下場也沒多好…)
對於一個深知她的優勢的人,著實感到遺憾;
但或許更覺扼腕的是,標準化工業生產的MV,
又如何能夠將她稟賦忠實傳達呢?
李宇春的音樂,聽覺上雖然已經足夠精彩;
但倘若沒有結合視覺,她的魅力便要大打折扣。
這樣說,並不代表我貶低她的音樂。事實上,
數不清的庸碌的通勤時光、心事無處安放的遠行與靜夜,
即便有無數的選擇,但我經常還是只擁抱她的音樂。
但是,如果你看過李宇春的舞台,尤其是現場,特別是個人演唱會,那麼,你便能理解我對於電視轉播及網上影片的挑剔,
畢竟是曾經滄海難為水呀……
這個立論的癥結,就在於四個字,「舞台魅力」。
這個詞彙玄之又玄,取決於個人美感經驗,是非常、非常主觀的。
許多時候,只是一抹笑容、一個眼神,甚至是氤氳中靜立的姿態....
可嘆的是,這個詞常受到曲解。
勁歌熱舞就代表有舞台魅力?非也!
造型多變舞台編排華麗就等於有舞台魅力?非也!
而讚揚一個歌手富有舞台魅力,難道就等同於該歌手不會唱歌?
就是一外表取勝的速食流行偶像?
同樣地不對!
一百個人對舞台魅力就可能會有一百種想像。
但舞台魅力很簡單,它其實就只是一種足以吸引人並使人陷落其中魂牽夢縈的力量。
它意味著無數個驚鴻一撇之後,從懵懂到探索到屈從的過程。
較之絕大多數的戀愛更讓人義無反顧。
2007年1月3日,香港,一場沒什麼港人知道的演唱會默默地進行。
這是06年快樂女聲的巡演,為避免票房慘澹,
李宇春被拉進了這場鬧劇之中。
簡陋的硬體,不入流的音響,低劣的服裝,
甚至連許多演出者還只是你我同事在尾牙聯歡場上的水準,
但是,李宇春卻留下了至今仍為她的歌迷津津樂道的演出。
她翻唱了張國榮纏綿至極的「紅」,
標誌了她歷年來Live演出的一個經典的座標。
那時她才剛發了第一張個人專輯,銷量驚人,但輿論環境卻仍是不友善的冷嘲熱諷居多。
當舞台上自信高歌《皇后與夢想》,反而更突顯了她在質疑聲中積極試圖建立個人音樂風格(地位)的孤單。
而那時候的她,甚至還沒有找到合適自己的發聲方式……
不過,是夜,那演唱如嘆息如耳語,似情人的呢喃,
那款擺的肢體如潮水如夜晚涼風,似情人的摩娑,
有那麼幾分鐘,她讓觀眾忘了這是一個粗製濫造的拼盤演唱會,
而她只是一個還沒談過戀愛的女孩……
這場演出很可惜地沒有留下質優的Bootleg傳世,甚至演出本身,
以我如今挑剔的眼光來看,也有用力過度的青澀痕跡,可是卻仍教人念念不忘。
她本人很好看,不是漂亮這類粗糙的形容詞,而就是「好看」。
精緻到讓人自慚形穢的外表,有內容的眼神,非常有氣質的女孩。
但可惜的是,"她極端地不上鏡"。
(我看過的明星實在不算少,多數本人好看些,但像她這樣天差地別的,幾乎算是絕無僅有了……)
可即使她的美色老在電視螢幕裡黯淡得讓人鬱悶,
甚至她的中音經過湖南衛視的音響從擴音器聽來經常是悶沉沉的,
但依然阻止不了那麼多命定的傾心與嚮往。
當年,她憔悴、瘦削,頂著一頭爆炸的黃毛,還經常穿著“毀”人不倦的衣服,依然有許多人前仆後繼地分享著自己如何“萌”上她的過程。
當時超女長沙決賽的舞台上,即便前幾集導播總吝於給她鏡頭,
觀眾依然可以在寥落的鏡頭裡發現她,然後,愛上她。
很難形容或定義,但這或許都可以解釋她的舞台魅力(魔力)於一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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