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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的第二張專輯[我的],品質很好,但如果非她的粉絲,大概沒什麼機會聽到。

雖然也拍了幾支MV,但是在電視上播出的次數寥寥可數。其實,最新這張專輯的下場也沒多好

對於一個深知她的優勢的人,著實感到遺憾;

但或許更覺扼腕的是,標準化工業生產的MV

又如何能夠將她稟賦忠實傳達呢?

 

李宇春的音樂,聽覺上雖然已經足夠精彩;

但倘若沒有結合視覺,她的魅力便要大打折扣。

 

這樣說,並不代表我貶低她的音樂。事實上,

數不清的庸碌的通勤時光、心事無處安放的遠行與靜夜,

即便有無數的選擇,但我經常還是只擁抱她的音樂。

但是,如果你看過李宇春的舞台,尤其是現場,特別是個人演唱會,那麼,你便能理解我對於電視轉播及網上影片的挑剔,

畢竟是曾經滄海難為水呀……

 

這個立論的癥結,就在於四個字,舞台魅力

 

這個詞彙玄之又玄,取決於個人美感經驗,是非常、非常主觀的。

許多時候,只是一抹笑容、一個眼神,甚至是氤氳中靜立的姿態....

 

可嘆的是,這個詞常受到曲解。

勁歌熱舞就代表有舞台魅力?非也!

造型多變舞台編排華麗就等於有舞台魅力?非也!

而讚揚一個歌手富有舞台魅力,難道就等同於該歌手不會唱歌?

就是一外表取勝的速食流行偶像?

同樣地不對!

 

一百個人對舞台魅力就可能會有一百種想像。

但舞台魅力很簡單,它其實就只是一種足以吸引人並使人陷落其中魂牽夢縈的力量。

它意味著無數個驚鴻一撇之後,從懵懂到探索到屈從的過程。

較之絕大多數的戀愛更讓人義無反顧。

 

 

200713日,香港,一場沒什麼港人知道的演唱會默默地進行。

這是06年快樂女聲的巡演,為避免票房慘澹,

李宇春被拉進了這場鬧劇之中。

簡陋的硬體,不入流的音響,低劣的服裝,

甚至連許多演出者還只是你我同事在尾牙聯歡場上的水準,

但是,李宇春卻留下了至今仍為她的歌迷津津樂道的演出。

她翻唱了張國榮纏綿至極的「紅」,

標誌了她歷年來Live演出的一個經典的座標。

 

那時她才剛發了第一張個人專輯,銷量驚人,但輿論環境卻仍是不友善的冷嘲熱諷居多。

當舞台上自信高歌《皇后與夢想》,反而更突顯了她在質疑聲中積極試圖建立個人音樂風格(地位)的孤單。

而那時候的她,甚至還沒有找到合適自己的發聲方式……

 

不過,是夜,那演唱如嘆息如耳語,似情人的呢喃,

那款擺的肢體如潮水如夜晚涼風,似情人的摩娑,

有那麼幾分鐘,她讓觀眾忘了這是一個粗製濫造的拼盤演唱會,

而她只是一個還沒談過戀愛的女孩……

 

這場演出很可惜地沒有留下質優的Bootleg傳世,甚至演出本身,

以我如今挑剔的眼光來看,也有用力過度的青澀痕跡,可是卻仍教人念念不忘。

 

 

她本人很好看,不是漂亮這類粗糙的形容詞,而就是「好看」。

精緻到讓人自慚形穢的外表,有內容的眼神,非常有氣質的女孩。

但可惜的是,"她極端地不上鏡"。

(我看過的明星實在不算少,多數本人好看些,但像她這樣天差地別的,幾乎算是絕無僅有了……

 

可即使她的美色老在電視螢幕裡黯淡得讓人鬱悶,

甚至她的中音經過湖南衛視的音響從擴音器聽來經常是悶沉沉的,

但依然阻止不了那麼多命定的傾心與嚮往。

 

當年,她憔悴、瘦削,頂著一頭爆炸的黃毛,還經常穿著人不倦的衣服,依然有許多人前仆後繼地分享著自己如何上她的過程。

 

當時超女長沙決賽的舞台上,即便前幾集導播總吝於給她鏡頭,

觀眾依然可以在寥落的鏡頭裡發現她,然後,愛上她。

 

很難形容或定義,但這或許都可以解釋她的舞台魅力(魔力)於一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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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ychr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